“我家离学校只有几分钟路程,可孩子却被要求在学校搭伙中餐。”昨日,汉西一名小学生的家长对此表示不解。校方解释称,搭餐制是应要求而设,并非强制要求。
这名家长说,他的孩子在该小学读三年级,他家距学校的步行时间,只有几分钟。以前,小孩都是步行回家吃中饭的,可前不久,他获悉,从这个学期开始,小孩中午一律在学校搭餐,每个月交260元钱。刘某表示没必要“一刀切”,对学校的收费表示质疑。
该小学一名人士告诉记者,三年级原本有两个班,应学生家长要求,本学期要将其中一个班改成日托班,让那些中午不方便回家就餐的孩子,在学校搭餐。为了便于管理,学校会在征求孩子家长意见后,将愿意进日托班的孩子编在一个班,不愿意搭餐的孩子,编在其他班。这名人士表示,这些班的师资力量不会悬殊。
随后,记者将校方的解答转告给刘某。刘某说,刚开始时,老师并没有这么详细解释,如果事情是校方讲的这样,他完全可以理解。(记者徐玲玲)